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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市 / 綜合報導
為了洗刷行人地獄的汙名,交通部今天開始,針對不禮讓行人,將要加重開罰。
汽車和貨車一律採取最高罰3600元,另外遇到閃光紅燈,沒有停車再開,機車罰1200元、小客車罰1500元、大車罰1800元。除了警方攔查取締外,全臺264處路口,也將採科技執法。將透過電眼設備,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等違規行為,提醒駕駛要留意,以免挨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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